为提高残疾人群体收入,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巢湖市“四规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全力保障残疾人权益。
一是规范档案管理,细化工作举措。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为每名“两项补贴”享受对象建立纸质和电子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不断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要求,加快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是规范资金发放,落实救助政策。“两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每月通过提交“两项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由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农村局一卡通打卡发放,保证“两项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到残疾人群众手中,做到发放程序化,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发放及时、到位。
三是规范审定流程,完善工作台账。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个人申请、村(居)调查、镇街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发放的工作流程。对新增对象,及时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里完善台账资料;对死亡退出、降级、异地重复享受、等现象做到及时清退,有效杜绝“错保、漏保”现象。截至目前,今年共退出生活补贴对象226人,护理补贴对象300人。
四是规范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每月利用社区、社居委公示栏、一门受理窗口、网站等平台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金发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截至8月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11917人,累计发放资金568.39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一二级残6653人,累计发放资金344.372万元,三四级残对象2204人,累计发放资金57.434万元。(吴自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