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巢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暨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审议同意,巢湖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实施《巢湖市2020年全面推行和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要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水岸同治,持续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协调推进“三水共治”,持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点》从四个方面将巢湖市2020河湖长制工作分解细化为23项具体工作和专项行动,并逐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是坚持以水而定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扎实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二是坚持水岸同治 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消除力度,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三是坚持系统治理 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纵深推进巢湖(市域内)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水土保持及湿地保护修复,改善修复水生生物生态环境,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四是强化保障措施 推进河湖管护任务落实。强化河长湖长履职,严格执法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开展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巢湖市水务局 叶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