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27日,巢湖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会务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明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素萍、杭行、李安洲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朱海舟,市政府副市长阚瑞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院前急救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巢湖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的决定,审查批准了巢湖市2023年财政决算,开展部分在巢合肥市人大代表述职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接受有关辞职事项,并依法组织宪法宣誓。
在顺利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吴明哲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紧扣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履行法定职责,以高质量人大工作为巢湖市扎实推进“千亿工业”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奋力打造合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桥头堡作出更大贡献。
吴明哲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在助推经济发展上交出更优答卷,全力投身双招双引、聚力优化发展环境、倾力服务项目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要扛起政治责任,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彰显更多作为,强化监督支持促进、实化代表作用发挥、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推动人大工作向服务保障大事要事聚焦发力。要增强政治自觉,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更实成效,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凝聚上下工作合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向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