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南区(亚父园区)景观工程PPP项目于2017年7月17日开标,你公司中标。项目单位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来函反映你公司标后履约不良。经我委约谈,巡查时仍存在履约不良行为。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分基准》 第7条 对你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记5分,并予以披露。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南区(亚父园区)景观工程PPP项目于2017年7月17日开标,你公司中标。项目单位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来函反映你公司标后履约不良。经我委约谈,巡查时仍存在履约不良行为。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分基准》 第7条 对你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记5分,并予以披露。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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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南区(亚父园区)景观工程PPP项目于2017年7月17日开标,你公司中标。项目单位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来函反映你公司标后履约不良。经我委约谈,巡查时仍存在履约不良行为。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分基准》 第7条 对你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记5分,并予以披露。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