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巢湖市市场局联合巢湖市发改委、巢湖市供电公司组织召开非电网直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培训会。全市13个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供电主体)负责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发改委就《合肥市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告知书》内容作出详细解读,要求非电网直供电主体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供电公司对部分非电网直供主体提出的非电网直接供电改造问题现场给予答疑解惑,承诺各供电主体进行后期“一户一表”用电改造后,对符合条件且自愿移交资产的,电网公司将及时予以接收并实行直供到户、抄表到户。
最后,市场局深入解读《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并传达《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在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七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公示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提示醒目;强调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该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清理非电网直接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畅通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受理并处理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投诉举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许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