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落实企业对源头管理的主体责任。1月7日下午,巢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巢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政策法规科召开货运企业法人约谈会,对安徽省联网治超平台推送的14家需进行“一超四罚”后续处理的货运企业法人进行集中约谈。
巢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规定,对在2021年度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这14家货运企业法人进行集中约谈。
会上,宣贯了“一超四罚”相关内容,并组织大家学习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相关条款,对“将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从安全方面、信用交通、信用惩戒、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超限超载危害性极大,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二是各货运企业要切实做到合法运输,共同保护道路桥梁安全,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各货运企业要主动配合执法管理,杜绝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货运企业要严格把关,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规范经营。五是各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超限超载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