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部署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领导和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
(四)领导和指导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单位;推动融媒体中心建设。
(五)领导和指导全市网络宣传管理工作。
(六)领导和指导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七)领导、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
(八)领导、指导、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领导、指导、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化、文艺创作、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