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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三个抓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时间:2021-04-22来源:点击: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巢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房产服务中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巢湖分中心对我市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面向全市在售房地产项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战略定位,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不折不扣履行自身职责,以广告、合同、价格监管为抓手,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商、代理销售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抓广告监管,严查四类行为。严查房地产广告不真实、不合法、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严查房地产广告含有封建迷信、投资回报、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房地产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变相发布预售、销售广告等行为;严查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或者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发送广告以及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等行为。

抓价格监管,督促明码标价。检查售楼部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实行“一套一标”,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明码标价。开发商对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和标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抓合同监管,开展行政指导。对各房产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订立、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平,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该局共检查了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2家楼盘广告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2家楼盘宣传海报含投资升值回报类字样责令现场拆除;对6家楼盘明码标价公示牌上部分内容缺项、空白,明码标价信息公示不一致、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与签订的合同不一致,落款监制机关、价格监督电话有误等现象责令立即整改,并现场向销售人员详细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售楼盘依法依规销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房产、公积金等三部门将建立市场检查的常态机制,长期保持联合联动的监管手段,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巢湖市市场局 许宁 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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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三个抓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时间:2021-04-22 15:09:30来源:点击:146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巢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房产服务中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巢湖分中心对我市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面向全市在售房地产项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战略定位,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不折不扣履行自身职责,以广告、合同、价格监管为抓手,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商、代理销售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抓广告监管,严查四类行为。严查房地产广告不真实、不合法、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严查房地产广告含有封建迷信、投资回报、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房地产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变相发布预售、销售广告等行为;严查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或者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发送广告以及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等行为。

抓价格监管,督促明码标价。检查售楼部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实行“一套一标”,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明码标价。开发商对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和标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抓合同监管,开展行政指导。对各房产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订立、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平,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该局共检查了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2家楼盘广告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2家楼盘宣传海报含投资升值回报类字样责令现场拆除;对6家楼盘明码标价公示牌上部分内容缺项、空白,明码标价信息公示不一致、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与签订的合同不一致,落款监制机关、价格监督电话有误等现象责令立即整改,并现场向销售人员详细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售楼盘依法依规销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房产、公积金等三部门将建立市场检查的常态机制,长期保持联合联动的监管手段,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巢湖市市场局 许宁 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