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民生资金保障到位,巢湖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民生工程资金监督和管理,提升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资金安排“足”。将民生工程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编制各项民生工程资金预算,不留硬缺口,各项民生工程预算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报审、统一批复,确保预算安排科学、真实、精准,打足打实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建立快捷高效、程序简化、安全可靠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机制,实现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资金管控“严”。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网上信息公示制度,按期公示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工作流程、受益对象、进展情况等,同时,依托社区、村务公开栏、现场公示牌做好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形成常态化公示、监管、落实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让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每一笔民生工程资金用到实处。
监督检查“全”。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双管齐下,对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民生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直牵头实施单位每年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活动,同时接受省市第三方绩效评价,客观反映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群众满意度等。在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上守住“底线”,不逾越“红线”,并充分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使民生工程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暖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