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药店诊所药品质量管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响应市局药品“春风行动”,坝镇市场所集中开展“小药店、小诊所”专项整治行动。
一、严查药品来源。重点检查辖区内小药店、小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购进票据;采购记录;供货方档案;是否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票、帐、货是否相符等。
二、严查不按规定储存药品行为。对于特殊温度储存药品必须配备相应储存设备,对未达到要求的药店诊所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查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重点严查卫生院是否存在擅自自配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置制剂,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等行为;
四、严格要求经营者自律。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开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明确了诊所经营者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企业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去做。
截止目前,我所已出动执法人员约30人次,检查个体诊所4家,个体药房8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坝镇市场所将全面铺开辖区内的小药店、小诊所检查,主动发挥乡镇网格员的“眼睛”和“哨兵”作用,加强隐患排查。同时,以不定期抽查模式,对以检查的开展“小药店”、“小诊所”整顿规范“回头看”工作,防止应付式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效果长效化。(徐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