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为了使这项举措落实到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巢湖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截至2021年1月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11771人,发放资金70.62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一二级残6558人,发放资金39.348万元,三四级残对象2198人,发放资金6.594万元。
明确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规定,及时接受残疾人申报。对于初次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由本人或委托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政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再由残联审核、民政审定,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及时享受待遇,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每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精准救助,及时清退。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统筹做好残疾人的人员识别、核查。加强部门对接协作,实现残疾证信息、低保信息、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火化信息等数据共享,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强化精准救助,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同时对发放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残疾人福利待遇。
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以应补尽补为目标,使用“国家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强化动态管理。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每月维护,做到补贴享受人员数据实时共享,一人一档。利用系统的分析数据能力,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停发护理补贴或生活补贴,有效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动态管理能力。
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市民政局不断通过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享受800元/人、年,三四级残享受400元/人、元;对于残疾等级是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每月60元的护理补贴。同时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和网站等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此惠民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