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到账400万,农民工兄弟快来领钱,回家过个好年!
近日,巢湖法院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成功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0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申请执行人巢湖某混凝土公司向巢湖法院申请执行其与江苏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应当给付给申请执行人的货款354.36万元及违约金50万元,总标的额400万余元。
2021年1月1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溧阳某支行正好有足够的款项。鉴于银行网点不在安徽省内,执行法官迅速利用法院指挥中心办案系统委托江苏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扣划冻结资金。两天后案涉400万余元款项就已迅速划扣至巢湖法院执行局账户。从1月12日开始执行到1月14日执行结案,仅用时3天,申请执行人在胜诉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债权就真正得到了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得到了维护。
申请执行人巢湖某混凝土公司经理说:“案件能够这么快结案,帮助我们企业拿到拖欠的货款,让我们过年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我们非常感谢。”执行法官笑着说:“案件快执快办,帮助你们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们应该做的。”近年来,巢湖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优势,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提高了人、物、财的查控精度,同时依托法院指挥中心平台,依靠执行联动机制,助推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