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巢湖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地位,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完成20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915.6579万元,共有11522户、20694名保障对象从中受益,并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巢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做到100%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会,实行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等现象,实现低保政策的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市民政局及时制定《关于巢湖市2020年城乡低保年审提标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低保年审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安排低保年度审核提标工作,并进行专项业务培训。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户月人均646元,城乡低保标准上调7%。
三是精细核查,精准认定。充分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大数据平台,严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工作,对新申请对象先核后保,对在册对象定期核查,提高低保对象资格认定水平,实现精准认定。截至目前,共核查农村低保在保户17762户、7083人,对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共849户2100人停发低保金,确保了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节约了政府的救助资源。
四是强化督查,促进落实。采取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年审提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督查操作程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式等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同时,市民政局领导联合纪监、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就低保对象认定、低保程序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着力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加大宣传,落实政策。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和申报流程,通过在村(居)公示栏公示、网上公开、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申请条件、补助标准、保障类别、救助程序等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大低保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尤其是直接落实政策的基层低保工作人员,要吃透精神,熟悉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桂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