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巢湖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授予安徽侬安康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巧侬食品有限公司和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第八届市政府质量奖”,由市政府向其颁发证书,并依据《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于2013年首次评选,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通过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我市于今年6月份启动了第八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评审工作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先后完成了企业申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审议公示、审定报批等程序。最终确定我市安徽侬安康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巧侬食品有限公司和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获得巢湖市“第八届市政府质量奖”。
我市将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办法为重要举措,以此次评选出的3家“第八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为标杆,进一步发挥市政府质量奖正面激励作用,积极引导全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水平,为巢湖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黄敏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