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民政局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仔细核实、严把“五关”,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严把应建必建关。对于具备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督促其做到应建必建,并要求填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支持配合在社会组织内开展党的工作、发展党员,为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内开展活动提供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等。
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严把意识形态关。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章程,要求社会组织在章程中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相关表述,并将章程电子版报市民政局备案,确保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价值取向、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是抓牢源头管理,严把名称核准关。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社会组织的名称与其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等相一致。
四是坚持双重管理,严把业务范围关。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确保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业务范围的非营利性和章程的合法合规性,对涉及商业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律不予审批。
五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把材料质量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公示,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此外,严格审核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核准社会团体章程中关于会费的条款,以及社会组织法人成立所需其他要件的规范性,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有关规定落在实处、做到细处。(罗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