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殊食品经营行为,推动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巢湖市凤凰山市场所积极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特殊食品经营者数量多、销售散、规模小等特点,执法人员通过上门宣传、指导帮扶、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辖区特殊食品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经营自律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突出检查重点。该所以商超、药店、母婴店、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为监管品种,以“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帐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为基础,切实解决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设置、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信息标注、超许可范围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注重宣传教育。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宣传关于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的有关要求,并发放特殊食品专区标识牌,帮助经营者规范建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
发挥示范引领。此次提升行动,共选出了8个特殊食品示范经营店,形成了可看、可展示、可复制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推进特殊食品经营整体水平提档升级,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严”字当头,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化解特殊食品系统性风险,确保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洪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