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制定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期,槐林镇组织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门在槐林街道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材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重点对离婚冷静期、继承权丧失、搭便车担责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了讲解。同时,司法所还逐一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4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人次。
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了“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推动槐林镇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槐林司法所 汪胜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