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并强调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巢湖市民政局利用“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和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分段推进的方式在巢湖市散兵镇莲塘中塅村和烔炀镇烔西山梅村开展试点创建活动。以村民理事会为抓手,整合农村人力、土地、资金要素,联动党员、乡贤、农户主体,统筹产业、公益、文化发展,以德治“春风化雨”、以法治“定分止争”、以自治“共治共享”,打通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出一条以“‘理事会+’多方参与的乡村治理‘三治融合’模式”。
“理事会+党小组”,让自治更加有序
通过推选党小组长担任理事会长,壮大事理会中党员比例,建立理事会和党小组联合议事制度等措施,创造性的开展“理事会+党小组”议事模式,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党组织下沉到乡村治理“神经末梢”,充分发挥了党的引领作用,聚民力、解民忧、暖民心、美民德,既有力提升了党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也有力提升村民理事会的凝聚力和自治力。由“干部干、群众看”到“党员干”、大家干”,由“干部管”到“大家管”。试点村之一的山梅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只有44户居民,常住人口150多人,为了让村庄变美,变靓丽,村民理事会7名成员(党员4名)积极谋划,带动全体村民筹措资金,利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将村口的污水塘改造成村标建筑“梅冠三友”石拱桥,让山梅村面貌一新,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理事会+新乡贤”,让德治更加有效
“新乡贤”具有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模范力量,他们示范榜样、教化乡里、感化村民,弘扬“爱国爱乡、乐于奉献”的中国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涵养、矛盾化解、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理事会+新乡贤”,以理事会为阵地,内举能士、外纳贤才;以乡贤人脉为枢纽,链接资源、厚植产业;以乡贤带动为支撑,焕活参与、纵深治理,使乡贤成为人才振兴的领航者、产业兴旺的践行者、治理有效的助推者。山梅村村民在人居环境改造中,主动出资设立改造专项资金,并辅助理事会成员动员从山梅村走出去的乡贤为家乡建设捐款捐物,筹措资金33万余元,现已修建水泥路11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3盏,绿化500平方米,栽植1000多株花草树木,修建老人健身活动广场400平方米,扩建村中心停车场370平方米,改厕18户。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完成后,村民又主动承担起家前屋后的卫生和绿化的维护,争创卫生庭院,争做文明村民。
“理事会+协商共治”,让法治更加有力
群众遇到问题,由“跑路找村干部反映解决”变为“家门口的事自己协商解决”。通过“熟人办熟事、熟人管熟人”的方式,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政府管不好、干部管不了、社会无人管”的老大难问题,在村民理事会主导下召开民主协商会都得到有效解决。山梅村地处偏僻山村,由于干旱严重,地下水较少,村民饮用水困难,村民不等不靠,村民理事会主动想办法利用村头老井,搭建无塔供水,缓解了村民的用水难的问题。做到群众参与“热在理事会”、社会力量融入“理事会”、矛盾纠纷不出“理事会”。基本实现社情民意“早知道、早处置、早回复”,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激化、不上行”。中塅村理事会成员注重日常与村民的交流沟通,在沟通中了解村民普遍存在的需求:村道泥泞不平影响村民出行;村内无宽阔活动场所供村民休闲娱乐;道路无照明留下的安全隐患等。理事会按工作程序先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再动员村民出资出力,最后修好了村村通、户户通道路,安装了30盏太阳能路灯,建成了小型村民休闲活动场所,完成了村庄美化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改造农田200多亩。
“理事会+民政服务360”,走乡村善治之路。
2019年,巢湖市“民政服务360”试点工作在莲塘村启动。民政服务“360”的“3”是构建乡镇(街道)、村(居)、村民小组长三级民政服务网络;“6”即实现“民政服务六到位”:政策到户、走访到家、评议到人、公示到村、关爱到心、监督到底;“0”是力求实现基层民政服务360度全覆盖、基层民政服务质量“零差错”、受理“零推诿”、结果“零投诉”,服务“零距离”的目标。
面对人员居住分散、村委会服务半径大、群众利益协调难等问题,莲塘村将行政村适度划分为若干个村落,实现村民小组在村落内全覆盖,以村民理事会为自治主体,以“两长七员”为服务骨干,真正让村民自治落地生根,有效延伸了农村工作的“触角”,激活了农村基层组织的“神经末梢”,走活了农村发展的“毛细血管”,为实现民政服务360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推动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巢湖市民政局 梁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