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巢湖市对特困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养尽养、应退尽退”,通过按月按标准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有效保障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截至八月底,全市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共计2995.8893万元,惠及全市4688名农村特困对象。其中: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发放供养金计2603.5370万元,分散供养金每月通过涉农“一卡通”实行打卡发放到个人;为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发放供养金计392.3523万元,集中供养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专户。救助供养金的及时发放为特困对象撑起了“生活保障伞”,有效保障了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让特困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进一步提高了特困对象的幸福指数。
我市将结合实际,继续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严格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持续开展对特困供养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特困对象的合理增进减退与资金发放的及时精准性,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的供养质量,提高特困人员的救助水平。(李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