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媒体公益普法,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文件要求,巢湖市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媒体公益普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制度保障强化,确保媒体公益普法落地生根
近年来,巢湖市建立完善了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单位和媒体公益普法职责任务,就全市7家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单位公益普法任务作出具体安排。推动媒体公益普法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
二、主流媒体发力,构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网络
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在媒体公益普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挥法治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巢湖晨刊以案释法、刊登法治公益广告;在电台巢湖之声开设《每周普法》《交通进行时》两档法治节目;在电视台开辟《乡村法制》《老许说事》《食安巢湖》法治宣传专题栏目;“巢湖发布”微信微博及时宣传报道,提供便捷有效的普法途径。
三、宣传载体创新,拓展媒体公益普法服务体系
在村镇广场、机关单位电子显示屏、户外LED大屏播放法治动漫、微电影、普法标语、普法宣传片等;在城市公交站台橱窗和乡村公交车体印制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广告;打造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立法律援助普法微信群,为困难群众和律师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深化媒体公益普法工作,为推进“七五”普法提质增效。
(巢湖市司法局 李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