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和巢湖市局相关工作部署,连日来,巢湖市坝镇市场所坚持问题导向,“三点着力”扎实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瞄准登记宣传“切入点”。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经营户的经营范围、名称中是否含有“江鲜、湖鲜、捕捞、渔馆、渔港”等字样进行摸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通过微信工作群、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张贴、发放《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醒告示书》。
把握销售环节“着力点”。加大对农贸市场早市、超市巡查力度,对是否有产自长江及巢湖流域的渔获物如白鱼、银鱼、白米虾、凤尾鱼(毛草鱼)、刀鱼以及珍稀水产品及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检查,禁止长江、巢湖的水产品进入销售,对水产品经营户的水产品及其制品库存量进行摸排统计,督促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
聚焦餐饮环节“关键点”。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销售“长江鱼鲜”,不得以“长江”“野生”“江鲜”“湖鲜”等菜单、店招、菜单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材原料关,确保来源可追溯,严禁售卖江鲜、湖鲜及相关菜肴。
截至目前,该所共张贴、发放《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醒告示书》62份,对辖区农贸市场内12家水产经营户、6家超市、21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现场对2个市场主体进行规范指导。下一步,该所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宣传意识,确保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