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了解,切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6月17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身边的民法典”为主题,前往庙岗乡清涧、路店、方集、军高四个行政村连续举办四场专题讲座,为村民讲解民法典要点,帮助村民迅速了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是今后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指南针”,最高检、省检察院已先后开展专门业务培训,提升检察干警学好、用好民法典的能力;更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百科全书”,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学法、用法能力更是各司法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必然任务。
为做好民法典普法宣讲工作,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安排有多年民事检察工作经验的检察干警根据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和新增法条精心编写讲课稿件。并提前与庙岗乡政法委联系,联合行政村全力动员村民参加普法讲座。
授课中,检察干警从民法典出台的背景、意义讲起,以一个普通人生老病死时与民法典发生的关系切入,按照时间线索深入浅出地将如胎儿继承权、监护权变更、禁止高利放贷、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划分、居住权设立、个人名誉保护等民法典重点解读给各位村民。并通过列举大量司法案件实例帮助村民更加直观、形象地理解法律规定的现实意义,帮助他们自觉将日常行为与法律规定连接起来,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运用民法典规定调节自身行为的意识。
当天的讲座共吸引了200多名村民参加,检察干警精彩的讲解获得了他们的高度认可,每场讲座结束,村民们都报以热烈的掌声。
下一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动员全院干警开展覆盖面更广、形式更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强化检察官以案释法责任,细化法律文书说理工作,争当民法典的护法卫士,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先锋,促进人民群众提升法治素养。(王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