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更好守护巢湖绿水青山,6月4日上午,巢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现场会在湖上召开。巢湖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加权,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凌岩,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丙坤,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许才辉,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副总站长郭伟出席会议。
会议围绕进一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巢湖生态保护合力,为巢湖市加快建设生态绿色的山水名城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生态保护职能,健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法规达成了共识。
会议指出,凝聚巢湖生态保护合力,首先要完善法规制度,解决好属地管辖、办案单位协作等问题。2019年10月,《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巢湖水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暂定禁渔期10年。当前,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要抓住船舶管理这个关键,通过规范船舶销售、严控证件发放、加强沿岸巡查等手段从源头挤压非法捕捞行为的生存空间,变事后追责为事前管理。
会议指出,加强巢湖生态保护不仅要注重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更要注重受损生态的补偿修复,恢复巢湖生态环境与调节功能。市法院要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优势,树亮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巢湖品牌”。同时,要充分运用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手段加强普法宣传,减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会议指出,强化巢湖生态环境保护要紧扣地域特点,以打击非法捕捞案件为抓手,推动其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惩处。检察机关要更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环巢湖生态保护检察品牌,全方位守护巢湖生态资源。
会议强调,各参会单位要以此次现场会精神为指引,加强日常工作协作,保持常态沟通,形成统筹公、检、法及渔政生态保护合力的长效机制。
会后,与会人员还前往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并实地查看了巢湖水质的改善情况,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文/何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