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收官之年,巢湖市扎实推进健康脱贫“351”民生工程,发力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严格落实省、市各项医疗保障政策,规范贫困人口就医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截至4月底,“351”健康脱贫兜底保障344人次,支付资金 20.21万元。
一、加强医疗服务管控。严格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疾病相关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住院标准、用药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和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医疗费用管控。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坚持贫困人口在巢湖市内医疗机构首诊,规范转诊转院等有关手续,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严格按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有效地减少了小病大治和医疗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住院病历管控。开展对医疗机构贫困人口住院病历常态化检查,对发现虚假住院、低标准入院、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现象,根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贫困人口住院次均费用涨幅,提高实际补偿比例,严格控制高值耗材的使用降低个人自付的比例,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积极与市扶贫办、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对接,做好贫困人口参保台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标识精准,参保信息、享受待遇信息完整,对动态调整的新增贫困人口,及时发各乡镇、街道确认,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实时维护,确保新增贫困人口正常享受健康脱贫综合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