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巢湖市财政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对734个2019年度执行完成的项目支出及86家一级预算部门2019年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并从多方位入手指导预算单位全面提升自我测评质效。
规范流程,评价有依据。市财政局紧跟绩效管理新要求,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对县域原有的自评工作规范进行修改完善,自评框架包含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4项指标,更为注重考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推进形成绩效管理的闭环,并整理出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单位列表、项目自评汇总表、评分表模板、自评报告模板等6项材料,统一规范预算部门自评依据及流程,增强横向的可比较性。
扩大规模,范围有拓展。在做好本级资金安排的734个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51个项目纳入自评范围,同时,将绩效自评由项目自评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拓展,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整体绩效水平的提升。
强化指导,服务有保障。市财政局绩效办安排专人负责服务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及时解答单位在自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业务科室同步安排人员提供项目资金的下达和执行等数据,配合单位进行绩效自评相关资料收集和分析,并做好绩效自评表和报告的审核工作,协同提升绩效自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