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在某商家花费两千元购买一件羊毛大衣,买回来手洗后衣服出现很多霉斑,消费者联系商家,商家责称并非衣服质量的问题,是消费者洗衣服的方法有误,并以消费者无法提供购物小票拒绝处理此事。
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刻组织双方来卧牛山市场所进行现场调解,期间消费者要求商场退货并让商家对其服务行为向自己致歉;商家则表明可以为消费者的羊毛大衣进行回厂漂白处理并赔偿消费者300元购物券,但消费者不允。经过该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与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调换同品牌同款式同型号的衣服一件。对此处理意见,双方均表示满意。(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