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今年3月份全省61个县(市) PM2.5浓度排名,巢湖市以第6名的成绩进入“前十”榜单,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第1-5名分别为歙县、黟县、旌德县、绩溪县、祁门县。
PM2.5指的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是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它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影响非常大。
近年来,我市坚持围绕“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散煤”清理整顿力度。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VOCs(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三炉”(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工业窑炉)污染治理,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建设。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控尘措施,重点做好施工工地、道路交通、城市裸土等扬尘治理。率先在合肥市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对483台变型拖拉机进行尾气检测,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措施。强力推进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压实禁烧“网格化”责任。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果。自2015年开展PM2.5监测以来,PM2.5浓度已连续4年呈下降趋势。(祖恩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