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3月初始,以“不准闯红灯灯、不准违法载人、不准斜穿机动车道、不准逆向行驶、不准超越停止线,不准驾驶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等“十不准”为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对查获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一律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从严从快予以处罚。
目前,已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0多起,暂扣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51台。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 杨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