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动态
部门动态
巢湖市发改委降低涉农企业水电气价利企惠农战疫情
时间:2020-03-11来源:点击:

为支持农业稳产保供,巢湖市发展改革委运用价格政策,明确阶段性降低涉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减轻涉农企业用能负担。

一是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二是对涉农企业用电、水、气实行阶段性价格支持政策。2020年2月21日-5月20日(期限3个月,为方便供水、供气企业与涉农企业结算,可按月度2月1日-4月30日或3月1日-5月31日抄表结算,保证3个月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涉农企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30日,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涉农企业(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高耗能企业除外)用电价格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关于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是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

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监管,督促供电、供水、供气企业严格执行降本减负政策,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市发改委   徐朝明   有祥)

Copyright©2010-2020 www.chxc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皖ICP备07006050号-2

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269号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建议将电脑显示屏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投诉电话:0551-82310907 投诉E-mail:chsxcw@126.com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本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动态
部门动态
巢湖市发改委降低涉农企业水电气价利企惠农战疫情
时间:2020-03-11 09:24:03来源:点击:193

为支持农业稳产保供,巢湖市发展改革委运用价格政策,明确阶段性降低涉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减轻涉农企业用能负担。

一是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二是对涉农企业用电、水、气实行阶段性价格支持政策。2020年2月21日-5月20日(期限3个月,为方便供水、供气企业与涉农企业结算,可按月度2月1日-4月30日或3月1日-5月31日抄表结算,保证3个月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涉农企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30日,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涉农企业(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高耗能企业除外)用电价格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关于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是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

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监管,督促供电、供水、供气企业严格执行降本减负政策,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市发改委   徐朝明   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