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又要推进检察工作正常运转,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创新办案模式,确保刑事检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下面,就随着几张检察办案海报,一起了解检察官们近期的办案状态吧。
“我已经从江苏回到巢湖了,只是还要居家隔离十四天,但是我会在家和大家一起战斗的!”
为了保障办案时效,检察官罗津津主动提出在家办案,手机、电脑、平板成为了检察官的移动“办公桌”。居家隔离期间,检察官顺利办理了一起涉恶案件的批准逮捕。
“下面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对确有必要当面讯问的未在押犯罪嫌疑人,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提前约定来院时间,提醒其做好防疫措施。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化名)到院后,检察干警为其测温并提供一次性口罩、手套。讯问时,将其安排在已经消毒过的办案工作区,全程开窗通风,保持距离。
“我认可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借助微信,组织召开检察官、律师、犯罪嫌疑人三方同步视频会议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在值班律师的远程见证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化名)对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的内容自愿表示认可。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检察官杨琼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通过网络视频通话,“出庭”公诉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依法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吴某某(化名)当场表示认罪认罚。(第一检察部 高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