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办”。结合我市实际,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截至目前,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形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60人次、生育保险备案35人次;接听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电话近600个;即时结算门诊和住院患者51389人次,基金支付2032万元;审核手工医疗生育报销单据2259份,基金支付768万元;及时拨付各医疗机构医保垫付补偿款1767万元。
“及时办”。积极保障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治疗费用,市医保局第一时间向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合肥市八院和宋庆龄爱心医院拨付专项救治资金各100万元,全额支付我市首例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30222.37元。
“便民办”。增加慢性病门诊一次处方取药量。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且符合长期处方制度规定的,参保人员医保门诊慢性病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建议参保人员视情况错时错峰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取药。
“延期办”。凡2019年度住院、门诊就医费用可以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2020年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生育医疗费、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流产津贴等可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对符合政策的医保待遇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影响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予以办理报销手续。
“放心办”。自2月3日起暂停医保大厅窗口服务。为保障前来咨询业务的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大厅日常做好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同时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传染,让群众放心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