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源头管理,巢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庙岗市场所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对辖区药店药房加大监管力度,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一是严格零售药店经营管理。各零售药店门口必须设置检查台,张贴“佩戴口罩”等醒目告示,配备非接触式红外体温测量仪,对进入药店的顾客和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并强制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或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对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进行经常性消毒,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不具备通风、消毒杀菌及以上条件的零售药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是实行特殊药品处方管理。凡说明书上标明具有退烧、止咳、腹泻功能的药品,必须凭医疗机构处方销售,并统一编号,留存备查。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购药人(患者)姓名、身份证(或社保卡)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有无武汉接触史、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追溯。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顾客,一律不予销售。
三是加强药店日常巡查督查。庙岗市场所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对照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登记表进行详细核查,发现瞒报或擅自销售的,按照法规要求严肃查处;对未能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的经营户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四是加大公告宣传引导力度。该所全员出动现场张贴宣传公告,并向药店告知购药信息报送要求,做好日常消毒防护工作;通过《松涛庙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消息,希望各药房药店以及乡亲朋友能够多一点理解,积极配合,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1家药店要求其暂停营业。下一步,该所将加大对药店的监管力度,实行“回头看”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购药安全。(郑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