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期,1月29日,居巢经开区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印发《关于做好节后企业及建筑施工单位复工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向园区各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布置作业,织密织细防控网络,誓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复工生产一律实行审批备案制。复工生产前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牵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上报居巢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
复工生产必须全面核查职工情况。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春节放假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春节放假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对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较重地区职工,一律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接到疫情解除防控通知后方可告知其返岗。
复工生产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复工生产前一律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待排除疫情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每日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毒;并坚持登记制度,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工地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发现职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应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复工生产必须加强疫情宣传引导。复工生产前和正常运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科学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建筑工地、人员聚集区等关键部位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复工生产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未接到疫情解除防控通知前,自复工生产之日起于每天下午5点前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向居巢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报告”,如有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居巢经开区 吴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