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助推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根据合肥市《关于加强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食安办[2019]11号)的工作要求,巢湖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厂区环境与布局要求、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仓储和运输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卫生要求、档案管理等,针对各单位消毒餐饮具出厂后未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的情况,该大队立即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下一步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卫健委)